圖片引用T客邦
臉書創辦人暨執行長馬克‧佐伯格(Mark Zuckerberg)在當地時間4月9日,在自己的臉書塗鴉牆上宣布:臉書將以10億美元收購照片分享應用程式Instagram。這個數字創下單一App被購買的最高紀錄,是上個月Zynga收購Draw Something價格的五倍。
消息一出,震驚業界。臉書的手筆之大還在其次,重點是,這10億美元可是砸在一間幾乎沒有營收的小公司!
以下是佐伯格的公開訊息全文翻譯:(原文)
我很興奮地跟大家分享一個消息:我們已經同意收購Instagram及其聰明絕頂的團隊,他們也將加入臉書。
多年來,我們一直試圖為使用者打造最好的照片分享體驗。現在,藉著Instagram的團隊,我們可以進一步提供最好的行動平台照片分享體驗。
我們相信,這些不同的體驗是相輔相成的。但為了把這件事情做好,我們必須維持Instagram原有的強項和特色,而不是把每個人都拉到臉書裡面來。
這也是我們承諾讓Instagram保持獨立的理由。全球有數百萬的使用者喜歡Instagram的應用程式和相關產品,我們的目標,就是將這個應用程式和品牌,拓展給更多人。
我們認為,Instagram提供臉書以外的服務,也是使用者體驗的一個重要部分。我們將繼續保有現在的功能,使用者可透過Instagram將其內容分享到其他社群網站上,不是臉書也沒關係,而且你可以選擇把你的Instagram好友和臉書的好友分開。
這些都是Instagram重要的使用者體驗,我們完全理解。我們試著從Instagram的經驗中學習,並且我們其他的產品上建立類似的功能。同時,臉書強大的工程團隊和基礎設施,也將成為Instagram繼續成長的後盾。
這次的併購是臉書的一個重要里程碑,因為這是我們第一次收購一個產品、一間擁有如此多使用者的公司。未來我們沒有計畫進行太多這類收購。但提供最好的照片分享經驗,是許多人喜愛臉書的原因,所以我們知道,將兩間公司結合起來的決定,非常值得。
我們期待與Instagram團隊的合作,還有那些我們將一起創造出來的絕佳新體驗。
幾乎是同一時間,Instagram創辦人暨CEO Kevin Systrom也在Instagram的部落格寫下一篇文章,原文在此,以下節錄部分內容:
過去的每一天,我們看到人們以一種連我們自己都想像不到的方式,用Instagram分享他們的體驗。這是因為我們專注又才華洋溢的團隊,才讓我們走到今天。現在,有了像臉書這樣充滿創意的夥伴的支持,我們希望和臉書一起創造更令人興奮的未來。
GigaOM的總編OM Malik則為馬克的公開信做了「翻譯」:
臉書嚇傻了!而且他們生平第一次發現,竟然出現了一個競爭對手,不但會把自己的午餐吃掉,還能摧毀自己的未來。為什麼?因為臉書本質上就是關於照片,而Instagram已經發現並且開始攻擊臉書的「阿基里斯腱」(致命傷)──行動照片分享。
經濟學人大致上持相同觀點:
有句俗話說,一張圖片勝過千言萬語;然而,有些圖像,顯然值10億美元...現在臉書把Instagram吞掉了,等於殺了其IPO之路上最大的潛在威脅者。
USA Today引述一位分析師的話,這位分析師認為,這是一個防禦性的行動。照片已經成為臉書最主要的成長動力,照片分享是其8.5億的用戶最愛使用的功能,平均一天有2.5億張照片被上傳到臉書。
臉書絕對不可能有辦法賺回那10億美元,但這仍是個聰明的交易。
Business Insider則用幾張圖表告訴你,為什麼Instagram值這麼多錢:
1、Instagram可能是全球資本效率最高的公司,它只有約12名員工,卻擁有數千萬(3千萬)使用者;2、照片是社交網路體驗的核心,沒有照片,臉書只能算一片吐司;3、如果不能當行動社群網路的龍頭,臉書是沒有未來的。最後,全球數十億人都將使用智慧型手機,所以臉書這個交易是在賭這數十億人都會用手機分享照片──這讓(10億美元)的賭注看起來很合理。
紐約時報引述一位Forrester Research的分析師Melissa Parrish的話:
這是網站(web)的童話故事,是所有創業者的夢想。
CNBC則認為:
臉書用10億美元買下Instagram,是在「搶地盤」,搶的是行動上網用戶。而隨著智慧手機的大爆發,搶不搶的到地盤,完全是要看搶不搶得到照片分享的先機。
而臉書花鉅額收購Instagram的消息公布後,華爾街日報記者Dennis K. Berman在其推特上寫下一段意味深長的話:
Remember this day. 551-day-old Instagram is worth $1 billion. 116-year-old New York Times Co.: $967 million.(記住這一天,551天大的Instagram價值10億美元。116歲的紐約時報,價值:9億6千7百萬美元。)
一位台灣壹電視財經新聞記者,也在她的臉書寫著:
做了18個月、沒有營收、3千萬用戶、賣了10億美元(約新台幣295億元)。
今天,臉書花了10億美元買了一間很成功的新創公司;微軟則花了10億美元買了專利...我現在知道哪個購買案是比較令人注目感嘆的。
此刻,在某處,Larry Page(Google執行長)應該正在瘋狂地尋找有沒有像 Instagram這樣的公司,好讓他可以買來給Google+。
臉書收購Instagram,似乎驅逐了.com泡沫的幽魂,讓那個Napster、Yahoo、eBay和Google崛起的美好時代,又回來了。Techcrunch說出了許多人的心聲,很貼切,也非常令人興奮:
即使是現在,這一切仍然讓人覺得震驚。一間低成本的網路公司,是如何在一夜之間改變創辦人的命運。...恭喜啦,你們這些傢伙,你們實在是該死的幸運,但這是你們贏來的!
一分鐘看Instagram
●成立時間:2010年1月
●創辦人:Mike Krieger、Kevin Systrom
●員工數:約12人
●用戶數:約3千萬人
●紀錄:2011年底被蘋果選為年度App、Android版本在上線24小時內下載量破百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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