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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荷蘭台商的稅務問題

2、荷蘭稅務概觀
3、重要的荷蘭稅目

4、稅務的計算申報與繳納

5、查稅與查帳問題

6、異議與妥協

7、稅務規畫

8、穩健原則保留潛力

 

稅務、財務和會計在企業經營中,三者有密切的關係。我們講的稅務問題,是從經營管理的立場而非研究的立場去看,所以不會精細地去研究哪一年的稅率是多少。

 

荷蘭台商面臨的稅務問題

沒有稅務問題?可能的原因是,第一,看不懂,全部交給會計師代為處理。第二,剛來的台商沒有賺錢,所以就沒有稅務問題。第三,因為規模小,稅務影響不大。

 

後來產生很多問題?可能的原因有,第一,覺得荷蘭的稅很重,但是又說不上來。第二,一些稅繳得莫名其妙,可不可以不繳?例如員工聽收音機要繳稅、你有影印機,有著作權問題,也要繳稅,這都很莫名其妙。再來是碰到要查稅,一來查稅,不給你補稅,他誓不罷休,每個公司都會碰到。

 

荷蘭稅務概觀

談到荷蘭稅務之前,我們應對荷蘭政府徵稅的原則具備基本概念。

1、荷蘭政府是一個大慈濟

他盡量保護人民、照顧人民。孩子一出生,就有養育金;十六歲之前享有義務教育;上大學有補貼;退休有退休金。荷蘭政府對人民百般照顧,這就需要錢,所以稅很重。可以說,荷蘭的重稅,一部分是稅,一部分就像慈濟一樣,用來照顧大家。

2、量能課稅重於受益原則。

荷蘭是社會主義國家,對於有錢人,他盡量課稅。

3、強調平衡預算。

在荷蘭很少聽到赤字預算,政府從前幾年就開始擔心,在2025年時,三個工作者要養一個人,因此他們很早就開始計畫,要把負債都還掉。所以前幾年荷蘭進行大規模的稅務改革,主要是希望預算可以平衡。

4、講理講法不講情

碰到查稅、補稅,大家就是講理、講法,送禮都沒用,跟國內情形不太一樣。

5、納稅是義務,逃稅依刑法處理。

以前在台灣,國民應盡的義務有繳稅、受教育、服兵役。在荷蘭只有兩條,一個是受教育,一個是納稅,否則依刑法處理。

6、稅捐機關是為民服務的機構

荷蘭不稱為稅務機關,而是稅務服務機構,是為人民服務的概念。

7、稅務員下班後不得與顧客接觸

荷蘭的稅務人員下班後,不能接觸任何納稅人,對稅務人員的管理非常嚴格,所以送禮、賄賂在這裡是沒有用的。

8、荷蘭與台灣簽有租稅協定

因為台荷雙方簽有這樣的協定,因此賺的錢扣繳率是10%,導致歐洲的投資公司,都先到荷蘭設公司,利用台灣和荷蘭的這個協定,減輕稅率。因為這些國家都到荷蘭設一個中間公司,利用台灣和荷蘭的協定減輕稅率。

9、荷蘭稅制下資本累積不易,沒有暴發戶。

台商在荷蘭要壯大比較困難。

 

重要的荷蘭稅目

包括個人稅與公司稅。

    個人稅

 

消費稅

隨購買產品和服務而支付的加值稅

6% or 19%

所得稅

 

 

薪資和自用住宅(市政府評估房價3‰)

33.65%~52%

重要收益(占股分5%以上的投資)

25%

儲蓄和投資(以4%年收益計算)

30%

 表1 消費稅與所得稅

 

1 消費稅

隨購買產品和服務而支付的加值稅,為6%或19%。

2 所得稅

(1)    第一類是薪資和自用住宅(33.65%~52%)。

    自用住宅

自用住宅要繳稅,相對地,你去貸款的時候可以扣稅。前幾年稅務改革時,荷蘭政府提到想把這一條取消,跟歐盟其他國家接軌,但是因為已經實施非常久,所以必須漸進改革。市政府評估房價3‰到6‰不等。如果你自用住宅貸款超過10%, 你的所得就算減少。他們認為自用住宅就像你把房子租給你自己。你的房貸利息可以免稅,例如他跟你算兩千元,你向銀行貸款四千元,相抵之下,還不足兩千元,你的所得就可以降低。他認為你的房子是租給你自己,所以你有收入,你的綜合所得增加3‰到6‰,但是他允許房貸要付的利息可抵減收入。

 

    薪資

社會福利保費亦屬之,包含退休金(premie AOW)、撫卹金(premie ANW)、重大病金(premie AWBZ),這個部分大約有31%,已經包含在工資稅內。另外還有失業金(Premie WW-Awf)、殘障金(Basispremie WAO/WIA)、以及其他未列名的社會保險,如Uniforme premie WAO、Gedifferentieerde premie WGA。如果是薪水階級,雇主就依工資稅率預先扣繳,所以在公司給員工的薪資表上,會跟員工直接扣下來,是要給政府的。非工資所得,如獨資業主的所得,或有其他所得,就按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稅率課徵。

 

 

至65歲

65歲以上

t/m €17,319

33.65%

15.75%

Van €17,320t/m €31,122

41.40%

23.50%

van €31,123t/m €53,064

42%

42%

€53,065以上

52%

52%

 表2 個人所得稅率級距

 

 

至65歲

t/m €17.579

33.60%

Van €17.580 t/m € 31.589

41.85%

van €31.590 t/m € 53.860

42%

€53.861 以上

52%

表3 工資稅率級距

 

(2)    重要收益

例如你投資一家占股份5%以上公司,所分配的股利,就需要繳這一類的稅。

 

(3)    儲蓄和投資

        這裡的投資是指占股份在5%以下,例如買股票,是以4%年收益計算。如果我有一百萬,買了一個房子出租,賺得十萬元,他還是用4%跟計算。如果你沒有租出去,那是你的事,你還是要繳4%。你的資產不管怎麼運用,多於4%是你賺到的,少於4%是你的損失。年初總資產和年終總資產的平均數,乘以4%,是為你的所得,然後固定稅率為30%。減免額是一個人兩萬元,在兩萬元之內,不用繳稅。如果你養一個孩子,可以減免2500歐元。

3 地方稅

(1)    垃圾處理費:依各市政府的規定而不同。

(2)    污水管道費:依各市政府的規定而不同。

(3)    不動產稅(住宅)

分為使用稅與擁有稅。擁有房子的人繳交一半、使用房子的人(例如房客)繳交一半。

4 其他稅

    如汽車牌照稅,一年150歐元。荷蘭政府認為如果公司把車子給你作為私人使用,新車的牌價22%計算入你的工資中。如果你使用不到500公里,你要寫一個申明書,簽名表示你使用該車少於500公里。但是你簽了字,他會來查你。如果稅捐處對你有懷疑,就會叫你申報。使用車子的費用很高,以前台灣廠商來荷蘭,因為汽車比台灣便宜,都開賓士、BMW,結果年底算下來,有25% 算到你頭上。

 

 5、全球所得稅

你在荷蘭居住不超過183天, 就不需要報稅。這是法律,但是實際情形不是這樣。有台商說,我不住在這裡,我為什麼要報稅?有一案例是,某個台商擁有荷蘭居留證,荷蘭政府就要求他舉證。如果碰到這個情形,台灣入出境管理局會有你的紀錄,可以申請。但即使這樣子,荷蘭政府會跟你說,他知道了,但還是請你把所得拿來參考一下。

另外,在這裡申報的,荷蘭政府會查一個全球所得,你給他盯上的時候,全部都無法隱瞞,他有辦法追查你的全球所得。他叫你申報,你不申報,他直接根據他的算法核定,讓你提出反證。台商都會碰到類似的問題,譬如說,以前台灣公司通常會發紅利,這個要不要報稅?要。照理說,你要報稅,規定是這樣,即使不是荷蘭公民也要報稅,只有非居民才不需要報稅。

 

6、遺產稅

最高27%、43.2%、53%、68%。

7、贈與稅

 如果你每一年收到人家給你的錢在2688歐元以下,免稅。給子女一年在4,479歐元以下,接受的人免稅。一生可以給子女一次22,379歐元的生日免稅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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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公司稅

1、營利所得稅

25,000歐元或更少是20%,25,000~60,000歐元是23.5%,60,000歐元或更多是25.5%。虧損扣抵回溯只有一年,延後可以九年。在還沒改革以前,前面可以回溯三年,後面延後無限期,荷蘭政府的改革是為了擴大稅基。

 

2、不動產折舊

過去的計算是持續折舊,後來改成你的價值折到一半,例如從100萬折到50萬,你就不能折舊了,荷蘭政府就能多收稅。此外,你的房子若出租,不能折舊。

 

3、營業加值稅

內銷是6%或19%,外銷歐盟是0%。外銷歐盟是三個月申報一次,你要列清單說說你銷給誰、哪一個人多少,政府拿這個清單跟對方清算。荷蘭這邊查外銷的稅,查得相當嚴。要外銷的話,第一個要查稅局號碼,這在商會網站上可以查到。如果你賣的時候不注意,對方消失了,將來就查到你頭上。

 

4、地方稅

(1)污水管道費

(2)不動產稅(業主)

(3)不動產稅(用戶)

(4)員工社福保費。

 

5 關稅及附加稅

分為計算、申報、繳納。你選擇稅的號碼是什麼號碼,不詳細追究的話,大概都請報關行幫我們算。申報也是,我們繳稅時才繳給報關行。

 

6 加值稅

加值稅涉及使用的軟體,申報的時候,很多人委託會計師報,現在我們可以自己從網站上申報,能節省許多費用,會計師的資料還是你提供的,現在自己就能在網站上報,很方便。

7 薪資稅及社福保費

台灣人對於薪資稅較缺乏概念,以為薪水多少就是多少。每月支付員工要2000元月薪,背後其實還有三成的成本。荷蘭規定,員工每年至少享有二十天休假日,而且還要給員工8%的休假津貼,此外再加上7.2%社會福利保險費。如果以後你想要辭退這個員工,還要支付遣散費。薪資的申報比較複雜,大多委由會計師進行。

 

稅務的計算申報與繳納

公司所得稅的計算和申報大多委託會計師辦理。至於個人/獨資的所得稅,BV或是個人,不只是法人不同,所得稅也有不同。個人的話,你賺多少,全部都是你的所得。社會保險費為31%,你賺的錢都要計算那31%,也就是說,個人企業盈餘很多的話,全部都得作為繳稅計算的基礎。

 

查稅與查帳的問題

一般而言,公司成立的前三年都很快樂,稅局不會來查帳。等到開始查的時候,你就知道事情的嚴重性。他一開始查就一定要查到補稅。有時間的話,大家可以交換一下被查稅的經驗。查稅人員不是同一批人,分為分關稅及附加稅、加值稅、公司所得稅、薪資稅及社福保費。

 

異議與妥協

根據我的經驗,查稅人員不會每一筆都查到底,他會估算大概要你補多少稅。,然後看你同不同意。如果你說不同意,他會再來查。你妥協一下,他會放你一馬。另外,如果你對補稅金額不服,可以寫抗議信,幾天之內他會回覆接受或不接受。接受的話,你可以先不繳稅,等他查完再繳稅。

 

稅務規劃

我的經驗是,荷蘭的錢很難賺,因為這裡是非常開放、競爭的經濟體。我們努力得很好的話,也只能保有正常利潤,不好的話,就虧得多了。所以稅務的規劃,想一想就好,真的有賺錢的時候,再詳細規劃。

 

穩健原則 保留潛力

繳稅不要繳太多,等到將來被罰的時候再用。我們不能逃稅,疏忽是沒有辦法,但不要有故意的行為。

1 加速折舊法

當公司有賺錢時,盡量採用加速折舊。例如你買了家具,金額不是很大的話,一次就報銷。

2 成本與市價孰低法

如果市價很低,就按市價報,如存貨、有價證券等。在荷蘭,我們常常進貨,科技變化那麼大,把存貨放在那裡,照成本算的話,是虛盈實虧。

3 壞帳損失準備的考量

在荷蘭不能提存壞帳準備金,利潤已經在那裡,但那種眼看快收不回來的,沒有辦法報。唯一的辦法是保險,去繳保險費,當事情發生時,就能cover。

4 員工遣散費的考量

員工的成本非常高,遣散又不容易,法院不讓你遣散,你永遠不能辭退員工。要找方法保留這一部分的費用以為因應。

5 不動產的購置

以前我們來的時候,以為公司有錢就去買房地產。在荷蘭比較好的辦法是,設立一個不動產公司買房地產,租給自己。這個是彈性,萬一公司發生問題,你還可以解脫。

 

結論

1 依法納稅

2 合理節稅

3 穩健原則

4 保留潛力。

 

Q&A

 

Q:以我們公司為例,我們出貨給客戶時,一定會上網查。但會計師給我們的意見是,上網查並不足以作為證明,因此每個月,我們還要遞送文件給稅局,他查過以後,給我們一個文件回覆是JA或NEE。我們都會有CMR,CMR上有我們公司、遞送公司、以及簽收公司。但客戶回簽的意願不高,我們的作法是出下一批貨時,一定要收到對方上一批貨的回簽文件,不然就不出貨,這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。

 

A:很多公司是sleeping company,你先上網看一下客戶的VAT號碼正不正確,你的銷售文件上要提到客戶的VAT號碼,這是荷蘭的規定。我有看過公司被罰款,因為他的發票不符合荷蘭的規定。六個月後,如果你發現這家公司不存在了,只要你有文件證明貨是從荷蘭運到該國,就不會被挑戰。

我也有見過簽收公司的簽名不清楚,無法清楚辨識,我建議要請簽收公司蓋章。遞送公司通常不願意做證明,因為這樣變成客戶的責任轉移到他們身上。你們應要求所有文件要有附件,運輸公司都要蓋章,但遺憾的是,可能七年後運輸公司已經不存在,稅務機關就會把責任移到上一欄,就是發貨的公司身上。

此外,e-mail只能當作support document,沒有辦法當作證明文件。如果你沒有documentation,可以請稅務機關做解釋的動作,然後按照稅務機關的解釋,符合其要求。建議一定要收到客戶回簽的文件。

 

Q:Invoice上要有VAT號碼,是只有從荷蘭出貨時需要嗎?

 

A:三角貿易時,還是需要文件證明。有的公司只是在荷蘭設一家公司,但是不從荷蘭出貨,那麼境外母公司的物流原始文件一定要在你手上。

如果你沒有報關,荷蘭政府不管你。如果你從台灣賣給西班牙,在西班牙要報關。貨到了荷蘭以後報關,那是你的責任。

 比如說你的貨是從中國直接空運到西班牙,到西班牙海關由客戶報關,資料都在客戶手上,你們公司只是轉開發票。這時候,就要你們的shipping document,貨運到西班牙,你有客戶的VAT號碼,是由客戶做import的動作。因為你們是銷售者,就一定要證明貨物是怎麼進出的。

 

Q:我做VAT時,還是要報我進貨多少、銷貨多少嗎?

 

A:對,雖然最後是歸零,但是你還是要這樣報。VAT要每一季報一次,只需要報總額。但如果稅務機關來查帳,他會詢問你,你怎麼support你完全沒有貨物進出紀錄的documentation。你是賣方,你要證明貨物的走向,最慘的是,客戶那邊出狀況,你這邊需要documentation證明那是客戶的問題,不是你的問題。

以前有這樣的例子,你在A國家報出貨一百萬,B國家報進貨三十萬,那你就要證明你真的出貨一百萬,是客戶想降低關稅所以少報。客戶報多少,你沒有辦法控制,在荷蘭就是把documentation做到最完整的程度,才能免責。

 

Q:如果銷貨的對象不是歐盟國家呢?

 

A:你在VAT上就會發export,客戶會安排shipping detail,他會有文件,在荷蘭,公司應該要有這些檔案。申報時,要分兩個檔案清楚申報,賣給歐盟國家多少、賣給非歐盟國家多少,因為稅法每年都在改,愈來愈符合歐盟的規定。還有你們貨物進出的revenue是多少,在VAT return上的revenue就是多少。

 外銷部分,我被查過可能幾千筆。從1995年開始,幾乎每一年都來查。他要查的是,錢有沒有進來、貨有沒有出去。如果你經過例如UPS, 那就沒有問題,因為會去查他,不會牽涉到你。比較困難的是,西班牙那邊常載蔬果來荷蘭,然後到你公司載貨物回去。最怕有些開著私人轎車就來跟你提貨,你怎麼辦呢?駕照、護照、車子都記下來,他有付款,這樣的話,你盡了你的責任,基本上都不會有問題。不然的話,生意太難做了。

  

Q:我補充一下,還有一項是要有專人。例如我們在捷克和荷蘭都有辦公室,VAT有兩個,一個是總公司在當地的VAT number,另一個是在荷蘭的VAT number。因為很複雜,比較擔心的是總公司使用當地的VAT number, 因為貨主所有權是總公司,台北就要有專人掌管所有資料,以前我們在捷克有專人代管所有文件,不然可能會被罰。我比較擔心的是方才提及西班牙的那種情形,例如我現在出貨,一、兩個月後才能收到錢,萬一有狀況,我們要怎麼確保貨物還是屬於我們的,在保險或銀行方面,我們是不是要加註什麼?

 

A:可以在invoice上註明,如果對方倒掉了,貨還在倉庫裡,所有權還是你們的。我兩個月前聽到一個很恐怖的故事。有一家在荷蘭沒有任何法人的台商,銷售電視螢幕進荷蘭,由全球的物流公司幫他們做銷售的工作。那家物流公司申報的項目有出入,稅局就去查,從你在荷蘭申請 VAT開始,總共進出多少貨,要繳罰款、VAT加上所有稅,又無法向物流公司索賠,造成許多額外的費用,實在是叫天天不應,叫地地不靈。外包給第三家公司,雖然有專人負責,但是無法瞭解情形和監控。

 

 Q:我們的一個子公司,在荷蘭沒有據點,透過母公司代辦進貨。現在問題來了,要申報VAT,就跑來找我。像這種情形,該怎麼辦?

 

A:這和供應鏈有很大關係。如果貨物不經過荷蘭,母公司在荷蘭申請VAT號碼,那個號碼不具任何意義。一次先在荷蘭報進關的工作,這是intrastate,是母公司在荷蘭要做申報的工作。在這種情況下,packing list、invoice都非常重要,對申報的時候幫助很大。我的建議是,在這個時候,委任專業協助你們做一、兩次,你們就可以看到整個流程。把整個流程建立起來,所需要的文件建立起來,不熟悉的文件千萬不要報,但是不報不代表沒有事,之後一定要補報,最重要的是年底,一次要報全。 

補充一下,查帳有三個benchmark, 第一個是電腦挑選出來的,第二個是每一年針對特定產業全面查帳,第三個是固定公司或對象,有專門團隊收集資料,等到時間對了再去查帳。他們每年有一定的預算要來自查稅收入,他還是會查個人所得稅,因為有規定一定比例,而公司所得稅是主要收入來源,因為沒有這些收入,他就無法平衡那一年的預算。這樣的話,可以避免公務人員不執行他擁有的責任和義務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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